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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范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外事归口管理部门,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开拓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及制定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及组织落实实施。 二、统筹管理学校国际化发展项目、协调推进学校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推动重大国际科研平台建设。 三、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校级交流项目的开发,协同各院系做好项目的开展和维护。 四、制定校领导因公出国(境)计划,做好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报批与服务。 五、负责学生留基委项目、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世界名校课程等出国(境)项目的拓展与实施。 六、做好孔子学院(课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的选拔和外派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外籍教师的聘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学院为外教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等各类外事证件的报批手续。 八、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学校、学术研究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联络沟通和来访接待。 九、负责学校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校院两级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管理、国际交流论坛的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全校留学生的招生宣传、招生审批、入学手续管理工作,对接国家留学基金委等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奖助学金办法制定以及管理发放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来华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负责全校来华留学生专业学习的协调,指导各学院做好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港澳台相关事务的管理。 十三、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国际合作交流事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