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本项目主要面向我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进行选拔。
(二)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四)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及录取
(一)2026年7月,将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国家语言文字科研网(www.ywky.edu.cn)公布。
(二)2026年9月1日-4日,候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2027年12月31日前,被录取人员须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报送要求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报送方式:请将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和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一份,见附件3)、申请人汇总表(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送至文典楼A729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0975702@qq.com,邮件主题标明“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姓名+单位”。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一鸣,0553—383945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6月2日